2005年高考语文考纲:写作部分表述有微调

    今年语文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对“写作”的表述,进行了两处文字表述上的调整。
    在去年的考纲中,写作题要求考生“能写记叙文、议论文、说明文及常用应用文”,今年的表述调整为“能写记叙文、议论文、说明文及其他常见体载的文章”。张银华分析称,这是因为在高考实际操作中,话题作文、情景作文和标题作文等都有“体裁不限”的说明,既然体裁不限,考试中就必然呈现出形形色色的各种文体,“四文”之说已经无法概括现有的各种体裁形式,所以,加上“其他体裁的文章”一语,不仅范围扩大了,而且也表明考纲留给了学生选择文体的更多自由。
    在备考方面,考生不仅要熟悉常见的记叙文、议论文、说明文和应用文等文体,而且要适当地了解其他文体的写作特点,不妨尝试一下其他不同文体的写作风格。这样既有助于写作素质的全面提高,也有助于个性的张扬。复习时不必只局限于“四种文体”的枷锁内,可以大胆地展现写作文体的个性。但值得考生注意的是,无论写哪一种文体,都必须符合该文体的规范,“四不像”的文体在高考中是得不到高分的。
    再则,今年高考写作在要求上仍分为基础和发展两个等级。在发展等级的“深刻”一条中,“观点具有启发性”的表述代表了“启发作用”。“启发作用”要求较低,意为表达的观点对阅卷者有一定启发即可,不一定要求揭示出事物的规律性,而“启发性”则要求作文的观点能给人以思想启迪,其要求更高一些,这样的用词表意也更准确一些。
    对于这一点,建议考生多关注现实生活,通过社会现象深入本质,探讨具有规律性的思想…………